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工作,第二轮回收工作将于2016年10月31日起开始接受回收申请,2017年1月9日结束申请,现将相关操作流程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类及包装要求
产生废料的实验室应按照要求对废物进行分类和包装,详见附件一。
二、标签张贴要求
使用新制标签,样式见附件四(注:序号1,2标签停止使用)。
1. 实验室废液
应在桶外张贴危险废物标签(序号3),并用黑色记号笔将废物种类及申请单编号写在外包装上。桶内除盛装废液外,无其他杂物。严禁将一次性塑料制品废物扔入桶内。
2. 过期、报废试剂(液体、固体)
要求酸碱分开、氧化性还原性分开、含溴、碘的废试剂分开、高危药品单独分开(高危药品清单,详见附件二)、没有标签的分开。单独瓶装,并且不是一类的需用不同纸箱或塑料转运箱包装并附有内含试剂清单(填写二份,格式见附件五)、在纸箱或转运箱外面贴上标签(序号3)。
有此类废料处置需求者,请先致电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 实验室固废(抹布、手套、空塑料试管等)
用黄色醒目塑料袋袋装,并贴序号5标签。
4. 实验室空试剂瓶
保证瓶中无内容物,如有按废试剂处置方式处置。
按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在纸箱或转运箱外贴危险废物标签(序号3),并用记号笔写上申请单编号。
5. 针头等尖锐固废
请用小号纸箱或锐器盒包装。在外包装上贴危险废物标签(序号3)。
三、实验动物尸体处置要求
1. 向购买实验动物的供货商提出回收要求,要求下一周期供货时带走。
2. 其他实验动物,用黄色塑料袋包装,并放入冰箱冷冻室。
3. 填写申请表,在外包装上贴标签(序号5)。
四、回收申请流程
1. 符合包装要求后,请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申请表》(附件三),电话预约。申请表回收当日交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5692166062,杨世民、15692166038,许耀强。
2. 回收当日请拿至学院楼下,回收人员当场检查包装及填写情况,符合条件的取走。
3. 请严格根据各分类要求进行包装,不符合包装要求的,校内回收人员有权拒收。
五、学校现有可申领物品
学校现有部分包装用品,小口15L桶,25L蓝色桶,60L蓝色法兰桶,及标签。如有需要请提前致电联系:15692166873,戴文彬。
如对此通知有不明白之处,请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