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准封闭管理期间实验室三废回收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24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中心:

为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学校在准封闭期间,回收工作人员、送货人员不能进大楼且必须与校内人员保持5米以上距离,经研究决定,施行以下工作流程:

一、回收方式

(一)各楼宇集中底楼门口,统一回收

每周二统一回收,各实验室须在周一晚上21:00后至周二早上09:00前将实验室废固、废液分类打包好运送至底楼指定区域(详见附件一)。

(二)自行送至校废弃物仓库

其他时间因实验室三废堆积过多急需处置,须在每日下午16:00后自行送至校废弃物仓库(三号门附近小压缩站),并分类整齐堆放在指定区域(详见附件二)

二、分类及包装

1.参照《实验室废物的分类和一般包装要求》(附件三),做好分类及包装:

2.铁质针头等尖锐物,须装入锐器盒(自备);

3.实验室固废中切勿混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包装垃圾等;

4.试剂空瓶,须用纸箱或转置箱整齐摆放(无毒害试剂亦可自行清洗后,贴上“已清洗、无毒害”的标识,归为普通生活垃圾处理);

5.废液须分类盛放入专用废液桶,规范张贴废液标签;

6.动物尸体,请先排出多余水份后,严密袋装后,放入冰箱冷冻。

7.含培养液等易腐败垃圾,尽量实验室自行处置,如含有毒害性,请装入塑料小瓶包装,贴上标签,拧紧盖口。

三、重要事项

1.提前、及时预约,预约方式不变;

2.专用垃圾袋打包严实,瓶盖、桶盖拧紧;

3.堆放整齐、集中,不散乱(尤其注意海洋科技大楼门口)

4.校废弃物仓库堆放区域装有监控,如发现违规行为,将追究个人责任;

5.请各实验室及时处置实验三废,避免因三废堆积带来的隐患,每周二下午学校督查小组将把实验室三废管理情况作为重点指标检查,各学院通知到位、落实到位。

四、联系方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61900016

联系人:戴老师15692166873

宗老师17621819787

张老师15692161377

 

附件一、各学院临时堆放点.pdf

附件二、校废弃物仓库堆放点位说明.pdf

附件三、实验室废物的分类和一般包装要求.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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