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协议供货平台实施电商一体化采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6 浏览次数:10

学院部门):

为有效提升采购服务质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实现采购、入库(出库)、结算、报销等全流程一站式服务,经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多方努力,已完成校内采购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财务系统等多系统与协议供货平台的对接,并初步建成协议供货单位的一体化采购平台(简称协议电商平台)。

协议电商平台目前集成在学校采购管理系统内,对于金额小于20万的零星物资采购,提供“电商直采”的便捷采购服务,协议电商平台内操作采购人无需刷卡垫资,3万(含)以上无需单独签订合同,且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开票、凭证、报销流转等工作由对应职能部门统一代办,最大程度提高采购效能,节省老师时间,让老师集中精力投入教学和科研,是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之一,协议电商平台拟于2021年7月7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货范围

协议电商平台包含“京东慧采”和“喀斯玛商城”两个协议供货单位。其中“喀斯玛商城”主要提供科研类物资,已2020年10月试运行;“京东慧采”主要提供办公类物资2021年615日试运行这两个平台均为综合性商城,可互相作为采购补充平台。

    二、采购流程

    (一)登录及进入

我校教职工可以通过学校网站首页经“海大综合服务平台”身份认证后,进入“采购管理系统”,“采购助手”模块点击进入相应的协议电商平台。

    (二)采购及审批

采购人于协议电商平台内下单结算,跳转至校内采购管理系统,待采购人完善采购信息后提交立项,审核流转通过后,项目经费将被冻结;

发货及收货

经费冻结后,协议电商平台将予以发货,到货验货无误后,采购人于系统内确认收货

验收工作

低值品于采购管理系统内完成入库(出库)验收;固定资产将提示跳转至资产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资产登记验收。

    三、注意事项

验收时效性提示

请采购人于收货确认的20日内,务必完成采购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内的货物验收工作,如未及时验收建账,延迟支付,可能引起违约责任,违约金额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慧采账户”关闭通知

协议电商平台正式启用后,原有“京东慧采”的对私账户(指原网页端直接登录所使用的SHOUJD工号账户),将于2021年81日予以批量关闭,请老师于账号关闭之前按原有规定完成账户的发票报销工作。

自行采购办理提示

协议电商平台正式启用后,应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零星采购,原则上不再受理协议电商平台以外的采购业务,除非有下列情形并提供证明材料作为报销附件可以自行采购:协议电商平台内没有所需商品;或协议电商平台内同品牌同型号商品价格高于其他方式采购价格的

四、附件:

附件1; 一体化采购管理简简介2021.7.1

一体化采购管理简简介2021.7.1.pptx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京东慧采平台一体化采购使用手册【2021年7月】

上海海洋大学-京东慧采平台采购操作手册(2021年7月版).pdf

附件3:喀斯玛商城操作介绍(上海海洋大学)-20210701

喀斯玛商城操作介绍(上海海洋大学)-20210701.pptx

 

招投标办公室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7月6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