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上级文件《关于开展市教委2020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启动2020年实验技术队伍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一、对象范围
本意见统称的“实验技术队伍”,主要包括从事实验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维护与管理等工作的人员,一般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室技术工人组成。
1.实验教师是指以实验教学为主要岗位职责,符合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实验教师是学校专任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完成学生的实验教学,积极做好实验室的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工作。
2.实验技术人员是指以部分实验教学、实验指导、实验准备、仪器运行管理等为主要岗位职责的人员。主要负责部分实验教学、实验指导工作,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功能开发与利用,实验的准备及自制实验教具等。
3.实验室管理人员是指以实验室日常管理、协调等事务性管理工作为主要岗位职责的人员。主要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保管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及日常事务的协调等工作。
4.实验室技术工人是指从事实验准备及实验仪器保养等工作的工人。
二、申报条件
在我校任职满3年,近三年年终人事考核合格及以上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科学管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连续两年没有参加过国外访学、国内访学、产学研践习、实验队伍建设计划。
3.担任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本科毕业一般应有7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实验技术工人一般应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
4.担任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具有管理8级以上职务,担任实验技术工人应具有中级工以上职务。
三、主要内容
1.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队伍人员跨地区、跨学校、跨专业开展交流合作;
2.加强对实验技术人才队伍的业务培训,更新拓展知识结构,夯实实验教学理论基础,提高专业水平和实践技能。
3.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测试、功能开发与运行管理水平等。
4.加强实验室管理、实验项目改进。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1.申报人填报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申报表并上交所在的学院;(3月30日~4月2日)
2.学院汇总、遴选,做好排序,上报。(每个学院遴选出不超过5个项目);(4月5日前)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人事处组织开展校级遴选审核会;(4月6日)
4.最终入选教师,学校向校级推荐人选下发网申账号,由本人完成网上填写申报工作。
五、经费申报注意事项
1.《上海海洋大学经费预算申报表》(附件二),不能申报设备购置,办公用品。
2.专项经费用于实验技术开发费、国内外往返差旅费、培训或践习费用、学术会议、论文发表、教材编写劳务费(不能发放给在校职工和在校学生,只能对外单位人员发放)。
3.如有软件数据,请在经费预算表,软件系统专项表内填写(只能采购和本项目相关的)
六、资助标准与期限
全校经费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一般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项,申请人项目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经费使用。
七、2017-2019年项目结题
请2017年-2019年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四、实验技术队伍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于4月2日前,发送学院汇总。
八、上报方式
电子材料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进行上报。纸质材料请不晚于可于4月16日前,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每周一、四9点~15点值班),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戴文彬,联系邮箱wbdai@shou.edu.cn。
附件一、上海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个人)申报表.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