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严格落实《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上海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实施细则》等文件相关规定,紧盯学生实验室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坚决整治学生群体“未培训入室、未考核操作”的违规现象,从源头杜绝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规范学生进室实验、实训操作管理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实验室运行安全,现就强化全校学生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学生安全准入底线
根据《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要求,实验人员未取得安全准入资质进入实验室开展活动,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在校学生是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的核心重点群体,学生实验经验不足、安全意识薄弱、风险辨识能力有限,是实验室安全风险的高发人群。各学院、各实验室必须高度重视学生准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全员准入、全程管控、全面覆盖”原则,将学生安全准入管控贯穿课堂实验、课外科研、实训实践、创新实验等全部场景,坚决守住学生实验室安全红线。
二、聚焦重点群体,明确学生准入管控范围
本次准入管理工作以全校各类在校学生为核心管控对象,实现所有入室学生全覆盖、无死角,具体包含: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联合培养学生、校内实习实训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及创新创业实验的全体学生。所有学生无论参与课程实验、课余科研、实训演练、仪器测试等任何实验室活动,均须纳入安全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履行准入流程,严禁任何学生未经培训、未经考核、无准入资质擅自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操作。
三、严格准入标准,规范学生入室操作流程
严格遵照《上海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实施细则》规定,坚决杜绝“未培训入室、未考核操作”违规行为,所有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前,必须完成培训考核,达标后方可入室:
(一)完成实验室安全通识培训。全体学生必须按规定登录学校实验室综合平台(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参加培训学习后,通过校级统一安全考核,掌握实验室基础安全规范、危险源识别、个人防护、基础应急处置等通用安全知识。未完成通识培训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进入任何实验室。
(二)完成对应实验专项安全培训。各学院、实验室包括授课教师、科研导师需根据学生实验项目、实训内容,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安全培训,重点讲解实验设备操作规范、危化品使用管理、实验风险防控、突发事故处置、废弃物规范处理等专业内容,确保学生适配对应实验场景安全操作要求。
(三)严格落实准入资质要求。学生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对应实验室安全准入资质,方可依规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各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无资质不入室、不合格不操作”的刚性规定,绝不允许特批入室、无证代练、私自操作等违规行为。
四、压实管控责任,强化督查与追责问责
(一)落实学院主体责任。各学院是学生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的主体单位,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是重要责任人,统筹负责全院学生准入管理工作,务必细化学生管理台账,常态化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与准入自查。
(二)落实实验室负责人、导师及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导师(实验指导教师)是实验项目安全开展的第一责任人,在实验开始前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严格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学生各类违规入室、违规操作行为。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监督管理。
(三)强化校级巡查督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聚焦学生准入管理开展专项抽查与常态化巡查,重点核查学生培训记录、考核档案、准入资质,严查学生无证入室、违规操作以及教师、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未按要求完成培训考核、擅自入室开展实验的学生,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训补考;对监管不力、默许纵容学生违规入室、违规操作的教师及管理人员,进行全校通报;对因准入管理缺失、学生违规操作引发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的,将依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须立即开展学生实验室安全准入专项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本院学生准入资质台账,逐一排查未培训、未考核、无证入室等风险隐患,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情况、问题整改及后续管理措施请于11月13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进一步加强学生实验室安全准入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持续规范学生实验室实验行为,全面筑牢校园实验室安全防线。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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