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公共实验楼纯水设备维保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3-23 浏览次数:10

上海海洋大学因科研教学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现就上海海洋大学公共实验楼纯水设备维保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内容

上海海洋大学公共实验楼纯水设备维保项目。

二、需求清单及描述

1.需要更换的清单

序号

描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石英石(1-4mm)

2

 

2

活性炭(10-20目)

2

 

3

软化树脂(001*3)

2

 

4

紫外灯满使用寿命更换

1

 

5

保安过滤器滤芯

10

 

6

微滤滤芯

1

 

7

离子交换树脂(UP6150)

50

 

8

电磁阀满寿命更换

2

 

9

软化盐

60

 

10

氢氧化钠药剂

2

 

 

 

2.易耗件清单

序号

名称

参数规格

单位

备注

1

RO膜

4040

设备有5支

2

多路阀

F71B1

设备有2台

3

软化阀

F65B1

设备有1台

4

过滤罐

350*1100

设备有3个

5

流量计

5加仑

设备有6个

6

EDI模块

0.5T

设备有1台

7

保安过滤器

3芯20寸

设备有1台

8

水箱

0.5T

设备有2台

9

取样阀

4分

设备有3个

10

盐箱

70L

设备有1个

11

加药箱

70L

设备有1个

12

加药泵

/

设备有1个

13

水泵

/

设备有5个

其他未列出材料,价格低于100元的免费提供,高于100元的材料据实结算。

注:以上更换清单报价包含至6月10日前可能出现的应急上门维修维护费用(配件据实结算,低于100元的配件材料免费提供,具体配件见易耗件清单)。

 

三、对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

四、报价及付款方式

1.报价要求:报价为完全价格,采购方除紧急更换配件据实结算外,无需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报价方式:上海海洋大学或指定地点;人民币含税价格。

3.付款方式:根据合同条款付款。

五、报价文件组成及递交

1.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清单、易耗件价格清单;报价单位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公司地址、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报价文件要求一式贰份,加盖公章后密封。

3.递交方式:送达。

六、其他

1. 报价有效期: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 报价文件接收人:张老师。

3. 联系方式:021-61900016。

4.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行政楼119室。

 

 

上海海洋大学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