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国庆及中秋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25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实验室:

为做好国庆及中秋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假期实验室运行安全有序,请各学院及实验室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是重要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等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假期前各学院要组织人员对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重点隐患区域进行安全专项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自检自查记录,压紧压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落实举一反三,实现闭环管理。相关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及时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报送。

三、做好假期值守与安全巡查。

假期确需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及所在学院,务必妥善安排好假期值守人员,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查,做好值守与巡查记录。实验过程中,特别是开展危险性实验活动时,严禁实验室无人值守,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人员出入要做好登记,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实验操作规程。实验室要做好“四关”(关水、关电、关气、关门窗)及“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突发事件)工作。

四、做好重要风险源安全管控。

假期运行的实验室及所在学院,要加强对危化品、危险废弃物、实验气体、特种设备及其他危险性设备(高压强电、加热、超低温设备)等风险源的管理,严格做到专人负责,使用需登记,台账记录需清晰,确保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五、做好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

如遇紧急状况,学院及实验室应立即启动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按学校安全事故事件现场处置程序报告保卫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电话:61900110,6190001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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