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教委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请学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假期实验室运行安全有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
二、开展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院在放假前,要组织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实验室重点隐患区域进行安全专项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并做好实验室自检自查工作记录,压紧压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落实举一反三,实现闭环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及整改情况7月1日前通过“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安全巡查-巡查隐患整改”平台完成。
三、强化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1.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检查关闭门窗、水电、气瓶、仪器设备等,确保防盗设施完好无损,薄弱环节重点防范,贴好封条。
2.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做好备案统计,统计结果请于6月27日前由实验室负责人录入“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验室使用-寒暑假使用申请”平台,实验室主任审核,清单请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假期开放的实验室需每天进行自查,学院对一级实验室每周必查,二级实验室每月必查,并做好相关实验室检查记录。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一级实验室每月必查。
3.各学院对假期留守实验室的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调假期间的实验室财产和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并做好教育记录。
4.做好实验室重要风险源的安全管理。假期间运行的实验室及所在学院,要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实验气体、特种设备及其他危险性设备(高压高电、加热、超低温设备等)、病原微生物等风险源的管理,严格做到专人负责及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各类台账,确保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5.暑假期间危化品申购管理。一般危化品仍按常规流程申购;管制类危化品结合假期实验室开放计划及实际使用需求提前申购,避免因假期审核及配送周期较长影响正常使用,具体配送安排将根据申购情况动态调整;暑假期间暂停剧毒品的申购及领用。
6.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按照实验三废进行分类收集,第三方单位将于每周二上门收集。
7.做好实验室假期值守与巡查工作。暑假期间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及所在学院,务必妥善安排好假期值守人员,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做好值守记录与巡查记录。实验过程中,特别是开展危险性实验活动时,严禁实验室无人值守,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人员进出要做好登记,要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实验室要做好“四关”(关水、关电、关气、关门窗)及“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突发事件)工作。
四、做好防暑防汛防台工作
针对暑假期间可能的高温、雷电、台风、暴雨等频发的灾害性天气,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时刻预防因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实验室安全事故。
五、做好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如遇紧急状况,相关学院及实验室应立即启动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按学校安全事故事件现场处置程序报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
六、联系方式
校内24小时报警电话:61900110
物业服务热线:6190099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话:6190001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