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25〕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以及“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4月28日下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行政楼104室组织召开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副院长和实验室主任,现教中心以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学习了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精神以及上海市教委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从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加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以及“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重点强调了近期实验室内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分级分类管理、重要风险源管理以及实验室安全工作考核等工作。
与会人员还就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难题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经验进行了交流研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