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进口产品采购计划线上预申报和3.28现场论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3 浏览次数:15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推进我校年度进口产品的采购工作,按上级单位有关要求,论证和申报工作须在3月28日前完成,请各学院(部门)通知有进口采购计划的人员,在3月24日16:30前,线上填报并提交2023年度拟采购进口产品的相关信息,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于28日统一组织现场专家论证。  

      申报范围:

1、科技处主管的科研设备:2023年度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经费中的科研类进口产品

2、教务处主管的教学和实验室设备:2023年度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一流人才培养经费中进口设备

3、自筹经费设备:高水平地方建设项目经费计划之外的,由老师自筹横向、纵向课题经费的进口产品

      申报入口:

企业微信工作台——简道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口设备论证信息预申报——发起流程

      预申报流程:

操作流程详见《进口设备论证信息预申报线上填报说明》

预申报的必要信息填写完成后,可在线预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安排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进行初审后,反馈预审结果。

      论证安排:

28日进口产品的现场专家论证(分段时间、具体地点、组织形式),将结合专家安排等实际情况另行通知。(预计27日通知)

      申报结果:

进口产品的申报结果,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统一报送教委及财政部门审批通过,方可列入年度采购计划,后续于采购系统执行 立项审批。

    。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口产品采购工作联系人王宁老师,联系方式:61903828,15618063031,行政楼113室,n-wang@shou.edu.cn。

进口设备论证信息预申报线上填报说明.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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