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要求,学校自2018年起定期在校内选拔部分有志于参加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在读研究生,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了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颁发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后担任,组成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督导小组,确保每天有督查组成员对学校实验室进行不定时、不定点的抽查。为保持督导小组成员平稳有序开展工作,新旧成员顺利衔接,现决定启动新一批的招聘。
一、招聘对象:学校研一学生
二、工作内容: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
三、工作期限:录用之日起至2022年9月1日
四、岗位职责
1.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指导下,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最新版标准履行检查职责,自觉抵制权势、金钱、人情、关系等因素干扰。
2.坚持客观公正,忠于事实真相,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使所检查情况经得起全校师生检验。
3.坚持规范检查,两人一组,同进同退,衣着整洁,佩戴胸牌、臂章。
4.坚持理性、文明检查,发现问题,文明指出,不听劝告,详实记录,不与他人发生冲突。
5.严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勤勉尽责,严谨细致,讲究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敷衍塞责。
6.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在工作中掌握隐私,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妥善保管文件或其他载体,未经允许,不得将检查记录、照片发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
7.坚持和发扬良好学风,自主学习实验室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校内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掌握《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最新版与本职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8.按照现场检查情况,如实线上填写《实验室安全督查记录表》,同时按时间节点进行复检,详实填写整改情况,逐条对应。
9.按要求每半月编撰《实验室安全简报》。
10.检查员违反本规范,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者,将剥夺实验室安全督导小组成员身份。
五、招聘程序
报名方式:
PC端企业微信报名:
手机端扫码报名:
请如实填写应聘申请材料,报名期间不接受纸质简历材料。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材料,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通过人员参加培训、考试、上岗。
六、待遇
1.岗位津贴:学期中、末根据阶段工作情况发放工作津贴(基本津贴+绩效奖励);
2. 考试通过,颁发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学校颁发的《实验室安全检查督导小组聘书》;
4.聘期结束后根据工作表现颁发《实验室安全检查督导小组荣誉证书》。
七、有关说明
参加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3月15日。
八、联系方式
上海海洋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宗老师
座机:61900016
地址:上海海洋大学行政楼119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