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设备专家论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17 浏览次数:235

各学院:

因学校进口设备购置量逐年增加,同时政府及财政对进口设备购置需进行专家论证和申报批复,这个操作周期一般需45-60天,并且进口设备批复没有下来,整个项目不能进入招投标程序。为此,进口设备专家论证环节将直接影响了学校的采购进度。

为进一步推进今年的设备采购进度,2015年进口设备购置计划及专家论证工作将提前开展。为此,请学院及项目负责人注意如下方面:

一、进度安排

2015年年度将计划安排2次(3月份,6月份)进口设备购置计划集中预报工作。

1331日前,各学院将“2014年各类经费用于进口设备购置计划预报情况汇总表”(书面和电子材料)报设备处陈瑜老师(ychen@shou.edu.cn;

2410日前,设备处将对各学院申报的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并将意见反馈学院;同时,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进口初审,然后,反馈修改意见;

34月下旬,设备处开始委托招标公司进行进口产品专家论证,然后由财务处将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所需材料上报市财政审批;

46月份,设备处将组织本年度第2次进口设备购置申报计划。

二、工作要求

1.学院项目负责人或设备请购人在提出采购计划时,请同时填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

2.学院在各位教师申报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教学、科研需求以及现有同类设备的情况,经筛选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各类项目采购执行计划报批,按学校原有“OA系统”要求执行,其中进口设备采购计划清单应在预报申请范围。

以上工作需要项目教师、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此表示感谢。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