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中心、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实验室安全事项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伤、防水、防盗等方面,具体检查项目包括制度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管理、用电用水用气等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仪器操作安全、化学试剂安全管理、环境安全管理、实验室卫生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等9项内容,详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 单位自查
(1)时间:2015年1月20日-1月22日
(2)安排及要求:各实验室要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且填写自查表(自行用A4纸双面打印),在“自查结果”栏内填写自查结果(是打“√”否打“×”),在一级指标栏内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在“在存在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和“整改方案和措施”栏填写“问题原因和整改方案、措施”,自查表须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名,由学院收齐汇总后于1月23日下班前交至设备处(行政楼119)。联系人:戴文彬,电话:15692166873。
2. 学校检查
(1)时间:1月23日上午校综治委实地检查。
(2)安排及要求: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时各单位所有实验室均须开门候捡,实验室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到场予以协助。
3. 总结整改
经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后,学校将对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形成简报向院领导、校领导推送,同时要求相关单位积极做好整改。
4. 复查
针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学校将开展复查,对于整改不达标的单位,将以简报形式在全校公开。
三、其他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安全稳定。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所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