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上海海洋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上海海洋大学拟公开询价确定我校水产与生命学院所需核酸蛋白测定仪的供应商。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 采购需求
1.需求清单
序号 | 品名 | 技术要求 | 数量 | 交货期 |
1 | 核酸蛋白测定仪 | 详见下文 | 1 | 合同签订后60天 |
注:本次询价的设备已通过政府采购进口设备专家论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2.技术要求
应用范围:
(1)核酸检测:单链 DNA、双链 DNA、RNA、寡核苷酸;
(2)蛋白检测: A280、Bradford、Lowry、BCA;
(3)菌液浓度检测:OD600;
(4)荧光标记检测:染料 550-600nm,如 Cy3等;
(5)酶检测:终点检测(340nm、405nm、490nm),如酶活性或细胞活性检测;
(6)吸光度检测,覆盖 10 种波长。
特性要求:
(1)固定波长检测:230nm、260nm、280nm、320nm、340nm、405nm、490nm、562nm、595nm 和 600nm;
(2)特定检测的纯度扫描显示功能;
(3)预设程序,便于快速检测;
(4)氙灯光源,使用寿命长;
(5)导航软件设计,避免人为误差;
(6)Help 帮助栏分步注释,避免人为误差;
(7)可储存多达1000个检测结果, 可通过USB导出数据;
(8)兼容标准比色皿、微量比色皿和超微量比色皿。
二、 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报价产品为进口品牌的,报价单位必须具备进出口货物代理资质、注册地在境外的企业,或者可以直接与学校的外贸代理公司签订外贸合同的企业;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违反犯罪记录;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
4. 代理商报价的,报价设备单价超过人民币3万元或批量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次报价的授权。
三、 报价方式及报价范围
1.报价产品原产地为中国的,报人民币DDP上海海洋大学;完税价格;
2.报价产品原产地为中国以外的,报CIF/CIP 上海 ;美金或国际通用货币;免税价格。
四、 质量保证措施及期限
1. 产品质量承诺:报价文件必须明确各类报价产品的质量指标,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 标准。
2. 质量保修:免费质保1年及以上。
3. 响应时间:须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
4. 报价单位须在上海有常驻机构或相应的维保队伍,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五、 付款方式
1. 报价产品原产地为中国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一次性支付货款;
2. 报价产品原产地为中国以外的,100%LC:其中90%到货后支付;10%验收合格后支付。
六、 询价有效期:2015年12月14日上午8:30—12月16日下午16:30。
七、 报价文件构成
请在询价有效期内,将报价文件快递或传真或扫描后邮件至我校,需包含:
1. 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2. 货物说明或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3. 制造商授权书(如有);
4. 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
5. 报价单位资质文件。
八、 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报价文件接收人):杨明晨 021-61900026;mcyang@shou.edu.cn;
传 真:021-61900020
技术问题联系人:赵老师18616513171
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后勤服务中心教学服务部(学生活动中心105室)。
上海海洋大学后期服务中心教学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