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设备(产品)论证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15 浏览次数:45

各学院:

随着近几年国家和地方各类财政建设专项对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投入,如何落实建设需求、提高采购绩效,物资设备采购工作是建设的重要环节。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仪器设备、特别是进口设备采购进度,合理地规范操作,我校特邀请上海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王周欢,于1119号下午1400—1600在食品学院A210会议室举办进口设备(产品)论证及填报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请负责2013年和准备承担2014年度实验室建设专项(财政专项、“085工程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各类专项)任务的负责人和参与专项的老师参加业务培训。未参加本次业务培训的人员原则不得承担今后实验室建设专项任务和物资设备采购负责人。

    请各学院予以重视,并在1118日前,将参与培训老师名单报给设备处张阳(联系电话:15692161299邮件地址:zhangyang@shou.edu.cn)。

   报名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1115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