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房改造为语音室的招标公告201301

发布时间: 2013-01-05 浏览次数:13

一、         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上海海洋大学

2、        工程名称:四个公共计算机房改造为语音室项目(编号:信20130101

3、        工程内容:详见《公共机房改造为语音室方案》(领取标书时,提供该方案需求)。

二、         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企业注册地为上海市。

三、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    各投标单位投递的纸质标书应按规定做出完整的承诺和规范报价,若有遗漏各自负责。

2、    投标文件应按要求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产品授权书和与投标相关的合法文件,做好密封、盖章等相关程序。

3、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单位、相关投标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投标时提供投标书5套(14副)、光盘1

5、    投标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图文楼1101室。

四、         招标单位联系人:刘文蔚;联系电话:6190023815692166172;业务咨询或答疑:臧义清老师,6190060615692165669

五、         领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1、        领标:刊登公告之日起,截止2013110日下午4:00;领标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图文楼1101室;联系人为刘文蔚,电话:6190023815692166172

2、        投标与开标:定于2013115日下午1330在图文楼1101室。

3、    评标:开标后同时评标。由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以满足校方要求和品质保证的合理低价为原则。

4、    定标:根据评标小组综合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发中标通知。投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的3天内不与招标方会谈、签约的,视为放弃。

5、    学校不承担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上海海洋大学弱电工程招标工作小组

(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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