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升实验室综合实力,我校于2010年启动了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申报与遴选工作,共选出3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为了检查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完成情况,为申报上海市级实验教学中心和新一轮校级实验教学中心评选创造条件,学校将组织对3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单位:
学院 | 立项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 吴燕翔 |
海洋学院 | 渔业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 宋利明 |
食品学院 | 化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 周冬香 |
二、检查材料准备: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总结材料:
要求:总结材料应包含下列各项内容:
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本情况:(包括教学情况、环境情况、中心负责人情况、实验教学人员情况、经费投入情况、开放与共享情况、教学改革与教学成果情况)
2. 建设完成与建设前对照情况:(包括体制与管理情况、实验教学情况、实验队伍情况、设备与环境情况、信息平台、特色创新等情况)
3. 中心队伍配置情况:(包括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专兼职情况)
4. 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包括800元以上设备占数量、占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备比例;其中10万元以上数量 ,占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备比例;30万元以上设备的数量,占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比例)
5. 实验、实践教学情况:(包括开设的课程,开设的实验项目情况、增加课程情况、新开实验项目情况、新开实验项目综合性、设计性情况)
6. 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包括开放式网络化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实验教学中心网站建设与运行情况等)
7.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
(二)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档案材料:
1. 学院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关于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文件、规章制度;实验教学改革资料(教材、论文、项目成果等);
2.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验教学的影音资料(录像、课件等);
3. 信息化教学、管理资料(仿真实验教学软件、网络教学、实验教学中心网络化管理平台等)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 各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督察,认真组织自查,总结建设经验,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二) 各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按《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评审指标及支撑材料》,逐条对照,做好建设项目总结和档案材料整理工作。要突出建设成效、取得成果和建设特色。
四、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14日前,各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做好自查总结工作,完成《2010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中期验收申请表》的填写工作。
2011年10月21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及《2010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中期验收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文档发送lqzhao@shou.edu.cn.(联系人:赵立勤 电话:61900017)
2011年11月25日前,学校组织中期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