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实验室:
为了保证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学院及相关实验室对本部门大型仪器设备(10万元及以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需要维修及维护的设备提出申报。申报时需到我处网站分别下载并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申报单》,将纸质文档交学院汇总,所有项目由学院依据轻重缓急排序,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我处。同时将汇总的电子文档发至 wj-wang@shou.edu.cn,(电子文件名格式: XX学院(排序编号)-XX仪器名称/实验室),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签订一年以内的维护、维修服务合同经设备处审批同意后,纳入此次资助范围。
由于经费有限,各学院及相关实验室在申报时须实事求是,按照轻重缓急进行申报,重点考虑教学、院中心实验室,且使用率高、对外开放的设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在实地核对之后下达维修经费,并在维修项目执行完毕后进行验收、审核报销。对没有按照要求执行的项目,经查实后不予资助。
维护、维修经费由学校与学院各承担50%。
不明之处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文俊;电话:6190000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