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内实验废液管理的通知(设字201103)

发布时间: 2011-04-28 浏览次数:226

各学院及实验室:

为增强全校师生环保意识,维护校园环境安全,对教学、科研活动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废液,根据学校管理制度要求必须进行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回收步骤及要求说明如下:

、有毒有害及对环境和人体有较高危害的实验废液必须申请回收。若能经过处理后无害排放的废液,学院及实验室人员负责处理。

二、各实验室自行准备容器存放废液,容器必须安全可靠、耐腐蚀,并能长期存放;容器要求有盖,并便于运输,容量不超过10L

三、废液每次倒入容器后,需有详细记录(名称,容量,浓度)。容器要确保废液属于同一类别。若有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应分类、分容器存放。

四、实验室废液储存到一定量后,报设备处申请回收处理。相关申请表格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

五、校危险品仓库暂定为校内废液集中点,申请人将废液及容器送到集中点(学生必须在老师的陪同下操作)。

六、设备处将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对废液一次转运处理。(普通废液处理价格约20-30/公斤)

七、在操作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电询设备处,并欢迎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设备处联系人:戴文彬(wbdai@shou.edu.cn619000171569216687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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