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实验室:
近二年由于教学、科研事业发展需要,各学院及实验室对实验动物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加,从而在实验动物购买、使用和处理等方面出现管理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实验动物的使用与管理,维护实验安全环境,保障师生人生安全,依据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特通知要求如下:
一、实验动物的来源,必须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并确保实验动物的质量安全可靠,拒绝使用来路不明的实验动物。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实验动物购买、使用和处理的管理。教学、科研活动人员,必须对实验动物从购买到处理的整个过程负责。
三、教学、科研活动人员在购买实验动物时,需将实验动物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学校《动物实验使用备案表》等材料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四、教学、科研活动人员在实验后需进行实验动物尸体处理时,请务必在实验前填写《实验室废弃物处理预约审批表》,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五、教学、科研活动人员应负责妥善包装需要处理的动物尸体,包装应便于运输及处理。届时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凭有效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理预约审批表》,及《动物实验使用备案表》派专人上门处理。
六、某些有毒有害的实验动物尸体不可混入普通生活垃圾中;若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动物实验使用备案表》、《实验室废弃物处理预约审批表》等相关表格请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页—文档下载—实验室管理栏目中下载。设备处联系人:戴文彬( wbdai@shou.edu.cn,61900017,1569216687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