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内实验动物管理的通知(设字201102)

发布时间: 2011-04-28 浏览次数:241

各学院及实验室:

近二年由于教学、科研事业发展需要,各学院及实验室对实验动物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加,从而在实验动物购买、使用和处理等方面出现管理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实验动物的使用与管理,维护实验安全环境,保障师生人生安全,依据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特通知要求如下:

、实验动物的来源,必须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并确保实验动物的质量安全可靠,拒绝使用来路不明的实验动物。

、各学院应加强对实验动物购买、使用和处理的管理。教学、科研活动人员,必须对实验动物从购买到处理的整个过程负责。

、教学、科研活动人员在购买实验动物时,需将实验动物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学校《动物实验使用备案表》等材料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教学、科研活动人员在实验后需进行实验动物尸体处理时,请务必在实验前填写《实验室废弃物处理预约审批表》,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教学、科研活动人员应负责妥善包装需要处理的动物尸体,包装应便于运输及处理。届时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凭有效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理预约审批表》,及《动物实验使用备案表》派专人上门处理。

、某些有毒有害的实验动物尸体不可混入普通生活垃圾中;若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动物实验使用备案表》、《实验室废弃物处理预约审批表》等相关表格请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页文档下载实验室管理栏目中下载。设备处联系人:戴文彬( wbdai@shou.edu.cn619000171569216687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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