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效益,在2007-2009年度财政专项建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设备采购、房屋装修等硬件设施已完工的情况基础上,决定对实验室建设项目后期的实验室运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一)、2006年申报,2007年立项的工程学院财政共建实验室(480万元)建设项目;
(二)、2007年申报,2008年立项的信息学院财政共建实验室(1200万元)建设项目;
(三)、2008年申报,2009年立项的海洋学院财政共建实验室(800万元)建设项目;
(四)、2008年申报,2009年立项的工程学院财政共建实验室(300万元)建设项目;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对照项目申报书,检查实验室建设项目满足立项要求情况;
(二)、项目建成后实验室的运行、开放情况;
(三)、大型仪器使用的管理情况;
(四)、实验室人员配备情况。
三、检查验收方法
各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自查工作,并根据《财政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总结参考提纲》(见附件)、撰写验收总结报告。
验收总结报告及《财政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自评表》,请于7月15日之前,加盖学院公章,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联系人:赵立勤 联系电话:61000017 电子信箱:lqzhao@shf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