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的通知设备处2010-1号

发布时间: 2010-06-11 浏览次数:20

各学院,及相关实验室:

为加强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以及学校《上海海洋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对201011日至2010630日,单价在10万元以上(10万元)的在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效益信息填报,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单价大于10万元(含)的03类、04类仪器设备。

(二)、20091231日之前购置的贵重仪器设备。

(三)、因年久失修、陈旧过时、技术落后、性能指标降低的上述范围的仪器设备,经申请批准后,可不纳入本次填报范围。

二、填报内容

依据《上海海洋大学贵重仪器设备效益信息表》内容,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指标要求进行填写,学校将依据相关数据进行适度评估。

三、填报要求

请各学院及相关实验室认真组织教师和实验员,按《上海海洋大学贵重仪器设备效益信息表》的内容进行填写,并于201079日前将“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信息表”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书面、电子文档二种形式);9月开始,设备处将对信息表中有关数据进行核实,并形成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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