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建设项目执行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1-18 浏览次数:24

 

生命学院、食品学院:
2009年你院申报的财政共建实验室建设项目已获批准。为了尽快启动共建实验室项目,加强项目计划落实,请你院根据《关于2010年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建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的专项实施意见》做好实验室项目执行计划,并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填写《实验室项目建设可行性方案》、《中央与地共建实验室项目计划汇总表》,《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明细表》、《实验室家具配置明细表》、《实验室改造项目明细表》、《教学实验室承担课程及实验项目明细表》。
相关表格请于20091130,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文档发送:lqzhao@shou.edu.cn.
联系人:赵立勤     电话:61900017、65137.
 
附表二:中央与地共建实验室项目计划汇总表
附表三: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明细表
附表四:实验室家具配置明细表
附表五:实验室改造项目明细表
附表六:教学实验室承担课程及实验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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