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学院、食品学院:
2009年你院申报的财政共建实验室建设项目已获批准。为了尽快启动共建实验室项目,加强项目计划落实,请你院根据《关于2010年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建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的专项实施意见》做好实验室项目执行计划,并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填写《实验室项目建设可行性方案》、《中央与地共建实验室项目计划汇总表》,《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明细表》、《实验室家具配置明细表》、《实验室改造项目明细表》、《教学实验室承担课程及实验项目明细表》。
联系人:赵立勤 电话:61900017、65137.
附表二:中央与地共建实验室项目计划汇总表
附表三: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明细表
附表四:实验室家具配置明细表
附表五:实验室改造项目明细表
附表六:教学实验室承担课程及实验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