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5-04 浏览次数:7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发展定位规划和学科专业建设的要求,满足教学、科研条件改善和行政、后勤管理的需要,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办学资源,学校需全面掌握和了解固定资产总体规模、数量和状态。为此,学校于20094-7月对固定资产开展清查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目的

1、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各单位的资源配置基本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情况以及各类财政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点和清查,全面掌握固定资产总体规模、数量和状态,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搬迁后各单位教学、科研和管理的资产及其经费来源状况。

2、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编制预算和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资产收益管理,促进学校合理、有效地配置和使用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创造条件。

3、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完善固定资产登记信息,健全资产数据库;建立学校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明确管理职责和范围,为构建与学校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相适应的装备条件改善和固定资产管理的体制机制的改革奠定基础。

4、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学校固定资产保值保全管理制度和体系。

二、范围

1、教学、科研、行政、后勤服务等各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均列入此次清查的范围。

2、本次清查的重点为: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工具量具及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等9类固定资产。

3、经学校和各单位确认的搬迁固定资产和2008年以后新购置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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