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有效管理,以及相应档案资料建设,现要求各学院、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对本部门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所附文字资料(说明书及光盘等原件)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23室,统一建立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库。送交时间:2009年4月28日—2009年5月10日。各学院、部门可保存相关大型仪器设备文字资料的复印件。自2009年起凡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进行固定资产登帐时,均需凭该设备所附文字资料(说明书及光盘等原件)入固定资产。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